魩仔魚只是還沒長大
台灣所捕撈的魩仔魚*可區分為「淡水魩仔魚」與「海水魩仔魚」兩種。
「淡水魩仔魚」又俗稱紅頭魩仔、紅肚魩仔,由鰕虎科中的多種迴游型鰕虎體長在4公分以下的幼苗組成,其中又以日本瓢鰭鰕虎(Sicyopterus japonicus)與寬頰瓢鰭鰕虎(Sicyopterus macrostetholepis)為大宗(成魚體長可達15公分),主要產於台灣本島鄰近太平洋海域的一側未受汙染的河口處。
每年這些鰕虎魚媽媽產下魚卵後,魚卵與孵化的魚寶寶們便會隨著溪流入海,然後藉由出海口的滋養處逐漸成長後,魚寶寶們便會群聚在河口力爭上游。這時牠們要閃避海鷗們的尖喙與螃蟹的雙鉗,更有大量持叉手網的人類虎視眈眈等著!游過人群後還得提防小型定置網與漁籠的死亡陷阱,最後越過攔砂壩後才能回到家鄉。目前僅台東縣政府有為期兩個月的禁漁期(但無漁場、漁具限制、漁業權與配額量規範),亦無其他縣市跟進,也許有朝一日牠們的命運將如同「新台幣兩仟元」上的那兩尾櫻花鉤吻鮭一樣瀕臨絕種時,才會全面受到大家的重視吧?
另外一種大家熟悉的「海水魩仔魚」,是指年齡未達1個月且體長不足5公分的鯷科魚種的幼苗(成魚依品種可達10、15、18公分不等),海水魩仔魚依各地區會由不同的鯷科魚苗組成:異葉半稜鯷(Encrasicholina heteroloba)、銀灰半稜鯷(Encrasicholina punctifer)、日本鯷(Engraulis japonicus)以及銀帶鰶屬(Stolephorus)的小公魚家族們為主;部份海域也會混有鯡科的日本銀帶鯡(丁香魚,Spratelloides gracilis)。
很多商人都說魩仔魚是一種只能長到4公分後就會死亡的小魚,但您可知道許多老一輩最愛的苦蚵仔炒辣椒、酥炸苦蚵仔,這「苦蚵仔」可就是日本鯷的成魚啊!筆者十多年曾在基隆八斗子漁港以「魚皮假餌」釣過數尾10公分多的異葉半稜鯷,外觀與青鱗魚(Herklotsichthys)明顯不同,因而對牠印象深刻。所以並不是魩仔魚只能長大到4公分,而是牠們還沒長大就被捕撈了。
鱙仔魚沒了 大魚也沒了
在民國66年時,魩鱙漁業發生了場劇變!起源於農經會(行政院農委會前身)在民國66年6月時從日本引進「雙船拖網」技術(又稱大目袖網),搭配小網孔(約0.2公分×0.2公分)的漁網搭配雙漁船的馬力優勢,在先進的魚探設備下,大幅提高了漁獲效率與產量,也替漁民們賺入大筆鈔票,改善了窮困的漁村生活。締造這樣的經濟佳績後,政府更是大幅推廣「雙船拖網」技術。
好景不常,漁民開始出現反對聲音!因為魩仔魚產量提升了,但鱙仔魚*產量卻大不如前,且以流袋網、地曳網、搖鐘網、焚寄網捕撈魩鱙的漁民更傳出「空手而歸」的情況。
而其他鰺魚、鯖魚、鰹魚、鰆魚、旗魚、鮪魚等中大型魚類的漁獲產量也連帶下降,往常海上作業鯨豚作伴的情形也不見了!若以整個生態系統檢視,原來這魩鱙魚正是食物鏈中的「餌料魚」,中階消費者的鰺鯖鰹魚以魩鱙魚為食、高階消費者的鰆旗鮪與鯨豚又以鰺鯖鰹為食;當沿近海的魩鱙魚消失時,這些以魩鱙為生的大魚們自然就消失了。
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統計,台灣在民國65年前均維持1萬噸以上,但在民國66年後產量逐年下滑。從漁業年報中更可見原先鱙仔魚的捕撈數量都是高於魩仔魚的,但是隨著時間發展已轉變成魩仔魚高於鱙仔魚,且兩者的補獲量更是逐年下降,我們是否可以合理懷疑有許多魩仔魚根本來不及長大?生態結構勢正因濫捕魩仔魚崩解?
當「雙船拖網」已成既定事實,政府部門只好擬訂「魩鱙漁業管理規範」急踩剎車,針對禁漁期、禁漁區、配額量等均設下規範,但礙於民意與利益導致管理標準如同隔靴搔癢。至今更仍可見每年都有違反規範被處分的不肖漁民,代表著規範並無深入民心。加上申報漁獲量制度難以落實,導致「配額量」管制乃形同虛設。
近十年來全台魩鱙魚產量均勉強維持在1000噸左右,很多縣市連配額量都無法捕撈到,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環境變化,但是人為部分呢?如果目前環境生產力僅能供應1000噸的魩鱙魚,那如今的配額量是正確的嗎?原先政府在民國95年時宣布3年後將全面禁止捕撈魩鱙魚,但到了民國97年時的新執政黨為了選票考量,宣布在98年解禁且提高配額,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。
混獲 多少生命為魩仔魚陪葬
魩鱙漁業另一個問題是混獲。什麼是混獲?混獲是指漁業行為中,所捕撈到的非目標魚;如流刺網是為了捕撈土魠、旗魚這類大型迴游魚為主,而誤捕的海龜與海豚就算是混獲。
水族在幼苗階段的習性會群聚在一起,這是為避免落單被吃的求生機制,魩鱙魚這類低階魚種因為族群數量龐大,故會有別種的魚苗前來「入隊」以求庇護。即便沒有混在魩鱙魚中,也會因魚苗的成長條件相同(食物來源、棲息環境)而生存在同個海域,於是除了魩鱙魚以外的魚苗也都被一併抓住了。
參考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謝豐任先生對台灣魩鱙漁業混獲研究(《台灣地區周邊水域魩仔魚漁業混獲特性之研究》,94年),魩鱙漁業混獲有鰺科、帶魚科、蝴蝶魚科、隆頭魚科、笛鯛科、雀鯛科、鸚哥魚科、石首魚科、鮋科、鮨科、鯛科、鯧科、金線魚科、石鱸科等共計65類科,雖然魩鱙漁業是針對中表層水域進行捕撈作業,對底棲魚影響應當較小,但並不代表對中表層水域棲息魚種的傷害就可忽略、也不代表底棲魚不會為了攝食而游至中表層水域被捕撈、更不代表底棲魚種的幼苗階段不會出現在中表層水域;所以研究中才發現不少底棲魚種(如隆頭魚科、鸚哥魚科、石首魚科、鮋科、鮨科等等)。
混獲程度又依各地區季節不同,有不同混獲魚種及混獲程度,像北部海域有0.84%至76.65%的極大變動(8月混獲率最高)、新竹海域1.61%至18.77%(8月混獲率最高)、台中海域6.79%~18.62%(3月混獲率最高);但混獲率低的海域並非就代表適合魩仔魚捕撈,只能表示該海域魚苗種類較少。生物分類上是界門綱目科屬種,也就是看似只有65科、但底下其實可是有好幾屬不同種的魚類在。
所以並非「魩仔魚是200多種魚苗的統稱」,而是「捕撈魩仔魚會對200多種魚產生影響」。
混獲無法避免 魚死不能復生
在魩仔魚的捕撈中,當起網後會先將體型明顯的大魚挑除,接著透過小孔徑的篩網將體型大的混獲魚苗濾除掉。甚至利用魩仔魚靜置後會下沉的特性,將浮在水面的其他魚苗區隔開來。在魚寮加工煮熟的過程中,會多次檢查以將魩仔魚中的雜魚小蝦挑除。最後送至消費者手上前,盤商與攤販均會再作一次挑選,所以常可見到魩仔魚小販拿雙筷子在那裡又翻又夾的。
經過多道的篩選後,消費者們當然只有看到魩仔魚,殊不知這一口魩仔魚是犧牲浪費許多小生命換來?接著肯定會有人這樣說:「漁民將這些混獲的魚苗挑除後,都會放回大海!所以並不會對牠們生命造成影響!」人死都不能復生了,難道魚死就能復生?剛初生不到幾個月的魚苗,在經過拖網捕撈過程的擠壓與缺氧,早已全一命嗚呼了!
補鈣 吃魩仔魚不如吃芝麻
另一個讓許多人對魩仔魚無法拒絕的原因,就是牠那備受商人、營養師推崇的「神奇鈣質」含量,成為許多台灣媽媽們首選的補鈣嬰兒食品。在「衛生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營養成分查詢」中,每100公克的魩仔魚鈣質含量有157毫克?這「神奇鈣質」含量看起來相當高哦?但是和魚貝類相比:鱙仔魚小魚干2213毫克、丁香魚531毫克、蝦皮1381毫克、蝦米1075毫克、櫻花蝦2858毫克,如果再與其他食物相比:黑芝麻1478、豆干685毫克、海帶芽235毫克、黃豆194毫克、芥藍菜195毫克;頓時魩仔魚的鈣質含量一點都不神奇了,可見又是一場商人炒作出來的鬧劇,一場消費行為導致的物種浩劫!
躲不掉的塑膠微粒
而且吃魩仔魚真的安全嗎?每位商家都號稱自己的魩仔魚通過重金屬與戴奧辛檢驗、低鈉鹽、無添加漂白水與防腐劑,但這裡有一個關於魩仔魚的壞消息——塑膠微粒,而濾食性的魩仔魚正巧將這些海中微粒全數吞下肚(國外研究已證實浮游生物以及其他濾食性的生物均會攝入塑膠微粒),然後換我們吃下魩仔魚,也連帶將塑膠微粒給吃下肚!
不過有個好消息,研究指出這些塑膠微粒只會囤積在魚的內臟中,所以您終於可對老闆大聲說:「老闆!魩仔魚幫我去腸去肚啦!」
每年3月到9月讓魩仔魚休養生息
如果您還是非吃魩仔魚不可,在「魩鱙漁業管理規範」第二條第七款中:「各地方主管機關擇定每年5月1日至9月15日期間連續三個月為禁漁期」,建議各位不要在禁漁期內購買任何魩仔魚製品。因為如果禁漁期內能買到魩仔魚,這貨源便相當可疑了!以品質思考,是商家過季的冷凍庫存?以食安立場,這是安全的進口魩仔魚嗎?以法規層面,是違法捕撈的嗎?希望大家在購買前好好想一想,可以選擇產銷履歷清楚的守法魩仔魚;並挑選體長至少4公分的大魩仔食用,小魩仔只要幾天的時間就可以從2公分長到4公分,且魩鱙魚越大營養價值也越高。
在3月到5月其實也不該食用魩仔魚,雖混獲到其他經濟魚種數量較少,但整體仍遠高於10月至隔年3月的數量。即使牠不是經濟魚種,但任何一種「野生動物」都有牠存在的必要性,不應以牠對人類的價值高低而抹滅牠在環境中的地位。
魩仔魚不永續
永續海鮮告訴我們應該要食用「食物鍊底層的小魚」、「不吃掠食性的大魚」,小魩仔魚正符合這兩樣原則……這裡很容易產生誤會!因為這「大魚」是指少吃旗鮪鯊那類長壽的大型魚,「小魚」是指「小型魚」而非「小魚苗」!
偶爾淺嚐鱙仔魚與丁香魚並無不妥,但還不及長大的魩仔魚絕對不是首選!而且台灣現行的「魩鱙漁業管理規範」在配額量與禁漁期上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,執法取締上更是困難重重,使台灣現階段的「魩仔魚」並不符合永續海鮮!當一口魩仔魚的成本代價如此之大,您現在還吃魩仔魚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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